「我的名子裡面有一個字,大家都念錯喔,不過國文老師說,
那個字是花的意思,於是大家都阿花、小花、花啊,隨便亂叫一通。」
「你也知道的啊!
學校裡,大家就無聊亂叫亂叫一通,久而久之,
慢慢的,大家要想你的名子,都要想很久喔!
通常都會想不出來,
不然就是叫錯,發音錯。
一開始我會想提醒她,不對喔,你應該這樣叫我,
後來,就漸漸懶得說了,怎麼樣叫都無所謂了,
知道是在叫我就好了,於是大家就只認識花了喔。」
我凝望著她白皙如冠玉的側臉,
一邊一起嚼著她遞給我的 extra 口香糖,
每次我們出門,
她總是嚼著 EXTAR 口香糖,一邊喝著薄荷綠,
即使在多年後,我依然可以隱約聞到那樣的薄荷清新味道,
和他俏麗的容顏,
及所有我對『慾』不正確片段的了解連結在一起。
在那個時候,男生愛女生和講台語都是禁忌,
除非男方和女方都有強大的自由意志,
足以抵抗同儕和師長施加的恐嚇言語和眼光,
不然都是退卻,然後變成連朋友都當不成的局面。
那時花神和所有我們的共同朋友都以為我喜歡黑眼豆豆,
因為國中時代坐在黑眼豆豆後面,
而花神則坐在黑眼豆豆的斜前方,
每次前後交換小考考卷的時候,
我總會輕輕的在黑眼豆豆的肩線以下、肩帶以上,
用一種自以為是愛撫的方式叫他,
如果是醫生,大概會說:用食指柔柔劃過肩夾骨,
我們來交換考卷改吧。
那時候天總是很藍,日子總過的太慢,
每天都在期待太陽下山裡度過,
一個月裡面,總有幾次夕陽的餘暉映照在花神的臉龐上,
而黑眼豆豆看花神看的呆了,
有時還會邊看邊輕歎:「她真的好漂亮啊!」
花神她家很有錢,對花神也很大方。
第一次鼓起勇氣跟他說話,
是花神在上課時大方的在桌下翻著鈴木保奈美的寫真集,
下課,我故起了去摸陌生狼犬頭的勇氣,
跟花神說,能借我回家嘛 ?
我也很喜歡鈴木保奈美喔。
那天回家,
我看著鈴木保奈美,沒有露出什麼東西的寫真,
想著花神,
自慰,
我成了全世界第一個知道,原來我喜歡的是花神。
也開始了延伸十幾年的苦難。
不是冤家不聚頭,
父親!
母親!
花神!
將寫真集還給花神之前,我還特地檢查了好幾次,
每頁都能很順暢的打開。
接下來,我試著喜歡所有花神所喜歡,
悲劇開始上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