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許你可以想像成他是傳教士無法征服的領域,
或許是因為在作者去的四年前,最後一個傳教士離開,
更之前的都沒有完成他們的使命,
將福音帶到亞馬遜叢林的一個小總族裡面。
裡面從一開始的攜家帶眷,老婆和兩個小孩,印象如果沒錯,
那年作者26歲,神學院名列前茅的畢業,
不是像本 Blog 閣主,哪天去巴西的亞馬遜流域,八成是躲債或是已經變成逃犯。
26歲,套句鄉民的言論,學歷不錯,來台灣交英文,
保證月入十萬以上,包吃、包住、包睡。
而他卻選了一條很難走的路,
而且事先做過功課,去的傳教士都鍛羽而歸,
是信仰不夠堅強?
是水土不服?
是語言不通?
作者憑仗著年輕,
和對於語言學的自信,
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,即使前輩紛紛閃人。
書中是這樣記載他的動機:
我是受美國福音派教會的差派,
去「改變皮拉哈人的心意」,說服他們敬拜我所信仰的神,
讓他們接受基督教上帝,然後改變他們的道德觀念和文化。
即便當時我聽都沒聽過皮拉哈,我卻認為我可以也應該要去改變他們。
這是絕大多數傳教工作所抱持的核心信念。
配合作者語言學的專長,出發前也只聽過錄音帶,沒有人懂的錄音帶,
書中這樣記載著:
就我們所知,皮拉哈語和目前世上現存的任何語言系統都沒有關連,
而我也僅透過錄音帶聽過他們的聲音;
另外就是,先前那些研究過皮拉哈語言和人種的語言學家和傳教士,
最後都決定要到其他地方工作。
皮拉哈人的語言,跟我過去聽過的任何一種語言都不像。看來這是頗為棘手的語言。
裡面幾個印象深刻的片段
教育
1. 教育方面,絕對不打罵警告孩子,即使孩子在玩火,玩刀槍,直到小孩受傷了,才罵兩句。
2. 罵的原因不是因為玩火玩刀,而是因為玩火玩刀沒玩好,受傷了。
3. 所有大人可以做的事,斷奶的小孩都能做,例如:抽煙、喝烈酒、同性戀、男扮女裝。
4. 幾乎沒有文化和道德的約束,作者舉的例子是:一個40幾歲的中年大叔,跟一個九歲小女孩調情,
身為一個聖潔的傳教士,即使在別人的地盤上,還是要質問,為什麼要對一個這麼小的女孩做這樣的事情,
男女雙方的回影略同,「我們現在都沒有伴侶,且彼此喜歡。」
一個真正人皆生而平等的所在,沒有階級,沒有什麼敬老尊賢。
<待續.....夜太深了>全世界幾乎都用晚安,
而皮拉哈人都用:『別睡!!這裡有蛇!!』
當做睡前的問候語。
下次談談書中,皮拉哈人對生死,家庭,社會的看法。
和信仰無比堅定的神學院高材生,如何不再信仰十字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