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高淩風死了。
我的回憶還停留在。在新竹的錢櫃裡面小貓穿著短到不行的熱褲,
唱著,我是一隻火鳥搖啊,搖搖啊搖。
那個年代的熱褲跟現在的熱褲是不等值的。
那個時代,你最偉大的東西叫做百折裙,還有膝上襪,前幾天我才知道,百褶裙和襪子中間所露出的白嫩的大腿,叫做絕對領域。
風起的時候,如果夠幸運,偶爾還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內褲。
那是大約十年還是15年前,我不想去算她。
一事無成的老男人,最害怕的就是有機酸,戶頭裡面的錢,還有永遠不回頭的一個生日接著一個生日,老了一年又一年。
你現在已經幾乎看不到內褲了,因為不管是什麼樣的女生,都是穿著熱褲。
是什麼原因我不清楚,不過我自己的,漂亮的大腿,很吸引我。
不過,當年那個說勃起就能夠勃起的陰莖,是再也不會回來了。
我還記得我們在念大學的時候,在學校抽支煙,從旁邊走過不認識的老師,惡狠狠地瞪了一眼,繞了一圈,沒想到這麼好的大學,有人在校園裡面,嘴巴叼著一根煙,四處走,但是那個時候,我怎麼樣也不會覺得跟校園格格不入。
大家都是一樣的清純無敵,
這兩個月走在校園裡面。我硬抬起頭,把歲月摧殘折磨過的臉,面向前,我嘴巴沒有叨煙,衣著整齊。
但是怎麼樣都沒有辦法覺得自在,我想找個地方躲起來,
自從小貓去了美國以後,我就再也沒有他的消息。
我知道她跟她男友,阿傑已經分手,當年在學校湖旁邊,一起喝酒,抽煙,然後一起尿尿在湖裡的兄弟,現在也已經結婚,我衹能夠從facebook上,看到他結婚的訊息,很勉強地按了一個贊,但是卻沒有臉出席他的婚禮。
應該說,我沒有參加,我,任何朋友的婚禮。我的生命,卡在村上春樹的井裡面。
現在熱褲已經變成年輕女生的制服,我在十幾年前,愛到不行的離子燙長髮,走在校園裡,全部都是,而且還配上加30分的,金黃色染。
我所喜歡的東西一直都沒有變,金黃色的長髮,絕對是名列前茅的愛。
但是我,只想躲起來,我想起以前小珍媽媽在信裡面所寫的的,很多東西,就是屬於那個年紀,過去,就永遠不會再回來。
我想起了以前那個喜歡騎單車的女孩,當他第一次到了我的房間,我才知道,有運動的女孩的屁股,是如此的渾圓有彈性,那個時候他應該是愛我的吧?
第一次插進去的時候,女孩問我,喜歡聽她叫嗎?我一邊插進去緊實的陰道,一邊說我喜歡你叫春的聲音。
那是在一個出租房內,女孩為了取悅我,叫床叫的很賣力,經過沒幾分鐘,我就射了。女孩很高興,他說,你不是說你很難射出來嗎?很高興你可以射在我的裡面。
那個時候,我一直以為,我,會是一個醫生,我的生命,將從一個醫生的身份重新再出發,中間所有的過程,我,完全,不想記。
這些年過去,終於明白,這輩子是沒有辦法成為一個醫生了,以前所有的默不在乎,都變成了,我埋在心底最深的遺憾。
過去的記憶,可以,努力的去抹殺,甚至可以永遠不要再想起。
但是,歷史就如潮堆滿雜物的地下室,你可以用所有的方法把它遮蓋起來,但他是永遠不會消失的存在。
好友說,小毛的吻,感覺很像在親吻著煙灰缸,那些年一起抽煙的朋友,應該已經統統戒菸了吧,但是我還是在抽,從交到女朋友就戒煙,到30歲戒煙,到35歲戒煙,到現在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時候戒烟才好。
論壇的積分已經被我用完了,訓系上面寫字,如果想要再下載東西,請付錢。
摩托車刹車也壞了,在好幾年前,爺爺還在世的時候,我還有摩托車,摘自爺爺去全店買過一次東西,裡面包含著,因為我要考試,所以要給我進補的白蘭氏雞精。
業務說,這台車騎了幾年的啊?我低著頭算了一下,十一十二年了吧,爺爺十分的驚訝,怎麼騎的這麼久啊?
現在爺爺已經過世4年了,同一輛摩托車依然是我,唯一的交通工具,也就是哪天,我遇到要被強制執行的時候,我名下唯一的財產。
在今年農曆年過年的時候,才看到高淩風一定要去他老婆家,正確來說應該是前妻家,一起吃年夜飯,而他的前妻,生氣的到去外邊去路邊吃。
那個時候大家還說,應該也不會有下一年的團圆飯可以一起吃了吧?而現在,元宵節才剛剛過耶。
沒辦法,資本主義就是這樣子,說真的我不太清楚資本主義的準確定義是什麼樣子。但是,我覺得用社會達爾文主義來描述,應該更貼切的多。
適者生存,不適者淘汰,什麼是值得什麼是不適?沒有人知道,曾經我以為蛇杖就是起碼可以讓我活下去的東西。但是年華老去,我已經拿不到了。
即使是一台超過十五六年的摩托車,要你報強制險的單子,還是十分準時的寄了過來。
這兩三年,臺灣的超巨型大樓,簡直就像不用錢的一樣,衹要有空地,大樓就這樣地冒了出來,一棟比一棟還貴。
臺北捷運上竟然還出現,居住正義的宣傳海報,我實在是沒有辦法去看看裡面到底是寫的什麼東西?
吹了半天的以房養老,半年還是一年過去了,沒有一件成功,用來逃避,老人福利法中照護老人需要的規模和設備,化整為零的方式,就像幼童保姆一樣一個家庭帶了兩三個老人。報紙上說數量也在減少,最後打開也是辦不下去了吧?
適者生存,沒有辦法存到足夠的錢的,總算是那片土地,就是最適合的養老院,衹是沒有地方洗澡沒有地方睡覺,沒有地方遮風避雨,性欲來的時候要怎麼辦呢?我也不知道!
像高淩風這樣子走,我個人覺得,我羡慕。
什麼晚景淒涼或是其他的閒言閒語,關於其他人的錦上添花雪中送炭落井下石牆倒眾人推,一點都不重要。
他的基因有留下來,就生物而言,他完成他的使命,在基因聖戰中,沒有輸。就人生而言,他飛黃騰達過,臺灣應該沒有幾個人比的上,在最後,也很快的離開了。
這樣應該就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