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跟平等本來就是互相衝突的觀念。
因為平等必須要人為干預,如果我們只追求自由的話,那麼的話,就衹要警察就夠了。也就是所謂的,夜警國家。
同樣的,自由以不干涉他人的自由為標準。這句我們從小就在教科書裡面,不斷重複讀到的話,基本上也是一個假議題。
今天我很有錢,我把全臺灣的媒體都買下來了,我並沒有干涉到其他人的自由,因為並沒有人有辦法出價比我還要高。
然後民眾就衹能收看包裝修飾過後的,我想要讓你看到的東西,而我想,我並不想讓你看到的東西,通通都不會出現在,報章雜誌跟,所有的電視媒體上面。
我並沒有妨礙到任何人的自由,因為這是我用我的錢,買下來了,這是我的公司,我的媒體,我喜歡他抱什麼?他就報什麼,這是我的自由。
我創造了亂七八糟的資訊,我創造的資訊焦慮和資訊麻痺。
這是我的自由啊!同樣的民眾也可以選擇不要看,他可以去公園散步。我衹是去西門町看場電影,這是他的自由啊,他的人身自由和生命自由,財產自由都獲得了十分充足的保障,衹是本公司只給他最低工資,他想去哪?他去移民,這也是人民,或者是,說憲法賦予人民的自由。
衹是這個小小的島上,有90%的工作機會都是我所提供的。你,我要給多少錢來雇用,這當然也是我的自由啊!
還有,要使一部分的人陷入非常困苦的貧窮生活,這也是這也是必須要的,因為,不過沒有那些貧窮的人,如果沒有那些,沒有地方睡啊,睡在路邊的人,如果沒有那些淪落風塵,為了錢,要出賣自己身體的女孩,不要這麼警惕我公司的人,跟,她們說,或者是說讓他們自覺性的指導,他們有錢領就已經很幸福了,如果違抗我的意思,和,我要幫我的意思不想工作,這當然也是你的自由,不過,開除你也是我的自由,就請他自己橫量看看,人生而自由,我當然也同意你的自由,所以,你可以想想,你需要睡在路邊還是要聽我的話乖乖工作,勉強維持著目前這種吃不飽餓不死的生活,你可以自己看看
At last! Someone who understands! Thanks for posting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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