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將【小規模多機能 服務中心】之服務模式引入台灣長期照護系統一案應仿效日本,,業經本部研處,敬復如附件,報請 鑒核。
- 小規模 : 25 人。
- 多功能 : 日托、臨時夜宿、日間查看、失智者夜間查看。
- 一鄉鎮 : 以中學為比照標準,有一間國中或高中就有一個服務中心。
- 主辦: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
- 法源:
老人福利法第16條規定,老人照顧服務應依- 全人照顧、
- 在地老化及
- 多元連續服務原則 。
- 思想:再機構化,只是小了一點。
- 經費: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經費(萬用戶頭、裡面的變數無限大。)
- 對象: 失能 + 老人(年齡、殘、原住)
- 時程: 104 年6 都 + 105年全省
- 項目:
- 流程:
總額制:供不應求
財源: ( ??????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