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某些層面來看,這個島嶼已經平等了,夜歸的達官顯貴有錢人,入不敷出的上班族,跟全島最自由,可是去哪裡都去不了,生活空間被自體外的所有其他物體壓縮置零的無家可歸者,即使夜歸的所在,有人用手指腳趾都無法算清 ,立法院被攻佔時,即使全部的立法委員都過去連夜開會,都還綽綽有餘,而有些人,在其他物體的暴力之下,連打手槍的空間都沒有。
對,我想說的是,用來衡量生命維度,不是只有時間,無家可歸的人有主體性嗎?我想沒有,他有人權嗎?他有公民權嗎?他除自殺以外,什麼都不能做,哪裡都去不了。
異鄉人(L’Étranger)的作者的卡謬,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,作品的招牌是人生的本質就是荒謬,如果你有看過一些他的散文,他對生命的態度一點都不虛無,所有那些被稱作為存在主義者,即使存在主義中的人生必然是沒有意義,但是他們面對生活態度都算稀奇,而且反對自殺啊!
就算是異鄉人這作品中的主角生活態度十分不可思議。
他對他的故鄉的,阿爾及利亞的年輕人,年輕輕年紀輕輕就結婚生子,然後接下來做著沒有意義的勞動直到死,感到十分痛心,卻無能為力。
但是他對自殺的理解是,無論怎麼樣,都不足以構成自殺的理由,不知道,他如果到了,這個島嶼上會怎麼想?
個人認為,這島嶼上的人如果有所謂的人權,他唯一的權力就是自己可以決定自己要去死,祇有這一點有別於動物,但是流浪狗可以四處睡,然後被送去安樂死,但人不能,人絕對比不上狗,連尿尿的權利都被剝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