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宅法和租賃專法 2016-12-24 由木木 Lin撰寫, posted in [敘事] 各位手中的燙手山芋,賣不出去的房子終於可以脫手了,政府接受了我方的「包租代管」方案。 政府將向各位承租滯消屋, 然後 滯消屋(aka地主保留戶) ,有了新的名字叫做社會住宅。 各位也有新的代碼:公益出租人,每個月還可以少繳10000塊的稅金。 Sharing to ...分享到 Reddit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Twitter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Tumblr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Pinterest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以分享到 Telegram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Pocket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(在新視窗中開啟)點這裡列印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Skype(在新視窗中開啟)更多分享到 WhatsApp(在新視窗中開啟)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 Rel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