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權利,有救濟?


沒有任何人有不得不做之義務,自然,沒有相對應的權利。

島嶼上,個體的生活空間被壓縮至零,真空之中,沒有生長的可能性,小命都請「永言配命,自求多福」了,肉身都沒有空間擺放了,還有比這個更基本的事情嗎?

同林鳥,餓死,凍死或是信賴「疫苗」至死,從鄰居到管區,從活著的地方官到不知是否健在的土地公,沒有任何人有責任或是義務理會你們的哭泣或者敲門,要一直到你們決定了基因延續比那些局外人口中的“已經無教化之可能”來的重要。

島嶼第一萬次的「Fight Club」開打,同林鳥中,自然有一個可以被整個系統感知,這本系統辨識的同時,權利才誕生。

能等到大法官來拯救的,只有無比強大的無敵鐵金剛,也就是客體。
主體需要的只是一個小小的棲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