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裡面不斷告訴這個島嶼未來的主人,
你是獨一無二的個體,
神聖不可侵犯的存在,
身體作為人權的唯一領域,
我們活在一個「多元的島嶼」,
我們要尊重並且理解,
那些和我們不同的生活方式,
而且主權在民,地方自治,
他們應該做出自己的決定,
活出自己的風格。
但是,
法律上的未成年,
本質上就不是人。
你要有自己的思想,
作業要能夠提出自己的說詞。
只是,
幾點吃午餐,
幾點可以進來學校,
幾點必須離開,
隔壁班的老師講法我很愛,
這個座位陰陽不調,
通通不是你所能夠決定,
甚至連台上的老師講錯,
你也沒有能力反駁,
甚至在畢業了若干年後,
你依然不知道有錯。
一日之所需,
百工斯為備。
你又怎麼可能在眾生之中,
獨自美麗或不美麗。
哈!好幽默又諷刺!
你實在很厲害!
讚讚
太過獎了,
不過現在人人心中的標籤,
差也不可能不大,
加上不死的法律越縮越緊。
正常真的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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